乔纳森·普雷斯、萨曼莎·莫顿、汤姆·费尔顿将主演新片[拯救电影院](Save The Cinema,暂译)。该片由萨拉·舒格曼([青春舞会皇后])执导,Piers Ashworth根据威尔士作家Lorraine King创作的故事撰写了剧本,讲述了利兹·埃文斯的真实故事,她是威尔士卡马森市的一位美发师,同时也是一家青年剧院的管理者。她在1993年开展了一场拯救抒情剧院免于关闭的运动,她与当时的卡马森市市长理查德·古德里奇(影片将这一人物改为了地方议员)一起,争取到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帮助,获得了[侏罗纪公园]特别首映活动举办权。该片目前正在威尔士拍摄中。
用真实事件歌颂值得给个8分鼓励,尽管从电影制作角度上来说瑕疵一堆,尽管从"他们逃跑了"我就猜到了主角已亡的结论,尽管人性的黑暗体现还不够具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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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事件改编?女主和人权律师都很了不起……
拉贾坎努被殴如此都不承认自己偷了东西,
看误杀的时候就疑惑 印度是不是没有广电总局
印度分为4个种姓,婆罗门是原人的嘴、刹帝利是原人的双臂、吠舍是原人的大腿、首陀罗是原人的脚。前面3种是征服者雅利安族,他们肤色白,主要从事脑力劳动,是统治阶级,像影片中的高等法官、高级警察、政府律师,级别越高往往肤色越白。而最后一种是印度原住民、被统治者,肤色普遍较黑,他们主要从事体力劳动,为前面3个种族服务。还有20%的人是贱民,属于不可接触者,像拉贾坎努就是来自于伊鲁拉人部落,他们原来都是印度南方的原住民,肤色最黑,他们是社会最底层,被印度所有的种姓欺负。印度宪法之父比姆拉奥就是贱民,他终身反抗种姓制度,但有人扮演甘地、尼赫鲁,就是没有扮演他的。警察们为了结案,就故意抓无辜的贱民顶罪,钱德鲁一个人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他无法推翻印度社会根深蒂固的种姓歧视。
这个故事在相当程度上说明结果正义带来的恶。故事是靠着三个关键人物鼎力相助才能走下去,这样的良心人物固然可贵,但只能指望良心的社会着实可悲。程序正义的未来才是法治社会
我们那些冤假错案被关十几二十年的案件 有没有一个人负过责?这是一部辱华电影
印度这个国家有很多缺点,但他们有良好的文艺创作环境。韩国这个国家也有很多缺点,他们有极好的文艺创作环境。美国有很多瑕疵,他们有全世界最好的文艺创作环境。而有一个国家,既没有缺点,也没有瑕疵🤔
果不其然,高赞评论又开始自我反思了,真凡事要求这么严格早清北复交了吧,还舔着脸手动感恩。
個人觀影史第1624部。在韓國已經把直面直白地揭露制度黑暗的題材拍得家常便飯的時候,印度這邊不但沒讓人覺得這類作品爛大街,還添加了一絲性感(當然也離不開男主角律師本身就長得性感帥氣這一事實)。其實我在想的是,維護公道的過程中,聰明和正直缺一不可——不正直沒那個願心維護公道,不聰明沒那個能力維護公道。行善和公益一樣,看似門檻低,實則門檻極高。
任何国度都有为正义坚持的人群,这些人书写了历史,这些历史节点堆成了一座进步的小山,每座山又滋润了无数颗跳动的心...。
天啊!!!怎么过审的!!!中国电影别学好莱坞,别搬韩国了!!!赶紧学学印度吧!!!
配音真的很难受,其他的都很完美。有问题,正视问题,解决问题。CN加油。
“杰伊比姆”是“比姆万岁”的意思,这是印度人民为纪念一位伟大种族平权者而流传的一句口号,此人是比姆拉奥,他出身卑贱,他一生都在为提升“贱民”的社会地位而做斗争,推动并主持印度独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构建了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被誉为“宪法之父”。电影以暴露95年印度一个被冤枉在监狱致死的罪犯为背景,律师最后申冤看出来了印度的制度
我给满分。无尿点。各方面都很棒。这电影应该引进,都应该看看
如果普通人只配像猪狗一样活着,生命只能任凭他人蹂躏,那这确实是一个不值得过活的世界。
“我相信事实。” The Lawyer.
虽然有一些镜头浮夸和人物扁平的弊病,自然比不上同类型的辩护人,但对种姓歧视赤裸裸的暴露和揭示足以令人胆寒。人竟能对同等的他人如此轻贱和蔑视,40年代如此,90年代如此,甚至如今也仍如此。人间和地狱相邻,不平等是世界永远的议题。希望我们也有如此电影,有胆量正视,有勇气斗争。斗争万岁。
他们在法律上剔除了种族隔离的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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