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尔法斯特》有着十几首动听的BGM,在轻歌曼舞中唱尽爱尔兰人的乐观幽默、执拗坚强,道出他们的心酸与不舍。
不同于此类电影大部分都会仅仅对过去年代的简单回味思念,电影从头到尾都贯穿着周遭的不稳定以及恐慌,其实是很真实的。有人选择离开有人选择留下,也有更多没有选择的权利,“爱尔兰人大多是移民的”听的让人感同身受而又bittersweet。(如果觉得这个电影“仅仅是从北爱去英格兰而已而很无病呻吟”的话建议可以看一下北爱近几十年的历史背景以及为什么很多人选择了离开)
超出预期,虽然私人,但莫名就感同身受,也许是呆萌的小男孩起了作用,真想拍一部自己的BB。另,一开始完全没认出来朱迪·丹奇
BGM相当不错,一首接一首的,让我这似曾相识的半吊子一直在搜歌,朱迪丹奇饰演的奶奶结尾的台词让人感动,仿佛好生活永远在别处,但可是别处为啥总是那么几个地方呢......试问谁不想在故土之上欣然久住,可是总有一些十足的畜生打着非常好听的名号在破坏最基础的根基,满足他们称霸世界却包装成复兴荣光的狼子野心,这或许才是好生活不能得行的原因。
电影一般。不过字幕组能把“England”翻译成“英格兰”而不是“英国”么?人在北爱尔兰,还说自己背井离乡去“英国”,emmm……
許多意圖不明的舞台調度,攝影也要卯足勁,在空間裡找尋看似刁鑽的鏡位,都在試圖營造某種學院派喜歡的嚴謹。打工人非得充藝術家,還搞金曲串燒,太僵硬了。
罗马拿奖才几年啊,就这么迫不及待地抄袭?布拉纳没有任何想法和深度,就靠糊成灰的黑白摄影,廉价笑话和毫无意义的长镜头给自己贴金
黑白格调,有历史感的同时不失唯美,儿童视角,动乱冲突依然看到儿时的快乐和对故乡的留恋。似乎也就能想到这些,还有就是英式英语吧(大概)。7/10分
A bottom-up approach to paint the conflict. In broad strokes, the story shows the things that matter to people: their relationship with neighbors, moral integrity, the class/financial struggle, romance untainted by arbitrary divisions. Peeling away structural intellectualizations, we're left with tender feelings for those who made difficult choices.
不自觉会想到《罗马》,自然会比较,质感还是差很多。过多的音乐和电影元素,虽然个性化,但也有种向外输出的冗余感。更像个人影像回忆录,意义更多可能还是在于追寻和纪念,以及再一次告别吧。一些对话很有意思,让沉重的离别变得轻巧了些。因为有共同经历,对其中的感情很理解,对我来说大概也是 Beijing is one small step. The town will still be here.
别扭的像是一个大人刻意学小孩子说话。如果是主观私人回忆,为什么讲述视角通篇都没落在小男孩身上?如果是客观历史映像,那全片无所不在的仰拍镜头是在卖萌吗?
您这童年往事着实也没啥可值得自溺其中的,更没必要替广大游子吟出个悲秋。《罗马》倒过来是爱,贝尔法斯特倒过来应该是大写的FALSE吧。毫无旧日温度的干净布景上,演员们步履匆匆,穿过的不是岁月洪流,而是急着去拿盒饭。
非常personal的一部电影,把混乱动荡的历史大背景和纯真无邪的童年相对比,很像很多名著的风格。优点在于把小孩子的世界描摹得很真实,家里的人都很鲜活,对话让人忍俊不禁,没有这种经历很难写出这样的电影,能感觉到年幼时的导演对周围发生的事的迷茫。导演肯定也是非常爱电影的,Buddy看电影时的那种惊奇一定饱含了导演儿时电影给他带来的震撼和慰藉。黑白的style很像《Roma》,选择黑白片可以说跟题材有很大的出入了,不知道这个艺术选择是想表达什么,是代表回忆吗?另外豆瓣的评分真低啊,在外媒看到这步还是Oscar夺冠热门呢
饰演小男孩的裘德修与饰演父亲的杰米多南两个人的对手戏拍的异常感人,黑白影像反而显得更加隽永,非常讲究的美术和摄影,配乐也恰到好处。不抱任何期望,却发现更多的感动和惊喜。
1. 那条街人人都认识我的岁月早已不在,但黑白对立的仇恨还在;故乡已经不可回去,但关于故乡的电影越来越多。是一部可以从place这个概念出发讨论的电影。2. 故乡是一封旧旧的情书,这部电影虽然采用了黑白摄影,但是分明的对比度和精致的画面让一切显得太新,好像杂志封面,就像演员们精致的脸庞。风格上的矛盾使得乡愁变成了时尚元素,记忆的质感被抛光打磨,因而共情力大大减弱。3. 黄色字体让人想到Roma,结尾的点题让人想起Nomadland, 东施效颦之作。
被歌曲分割的小段落,情感的起起伏伏,像极了回忆起自己过去的故事时头脑中闪过的画面。
Belfast 贝尔法斯特 11.18
一个在老家的家。两兄弟,有一个大很多的哥哥,妈妈养大的,爸爸在伦敦上班,每2周回一次。故事只在这条街上,每天放学可以去爷爷奶奶家,每天上学会路过倾心的第二名女同学家,这条街被天主教徒骚扰。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肯尼思·布拉纳的童年,对故乡贝尔法斯特的乡愁。复杂的民族宗教暴力冲突下,其实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对和平的渴望。背井离乡应该都是哀愁的吧,除非你不爱自己生长的地方。真是不理解一些人移民到国外就欢天喜地,好像摆脱了黑暗地狱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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