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森·普雷斯、萨曼莎·莫顿、汤姆·费尔顿将主演新片[拯救电影院](Save The Cinema,暂译)。该片由萨拉·舒格曼([青春舞会皇后])执导,Piers Ashworth根据威尔士作家Lorraine King创作的故事撰写了剧本,讲述了利兹·埃文斯的真实故事,她是威尔士卡马森市的一位美发师,同时也是一家青年剧院的管理者。她在1993年开展了一场拯救抒情剧院免于关闭的运动,她与当时的卡马森市市长理查德·古德里奇(影片将这一人物改为了地方议员)一起,争取到了史蒂文·斯皮尔伯格的帮助,获得了[侏罗纪公园]特别首映活动举办权。该片目前正在威尔士拍摄中。
每次看印度电影都为这个民族感到悲哀,语言是文化的根,但印度已经丧失了语言独立性,印地语掺杂英语听着很奇怪,更奇怪的是,他们还觉得特光荣,总是嘲笑中国人英语发音。庭审过程中,为了凸显辩方律师,控方检察官和法官被塑造成傻子,导演试图通过一场庭审表达诸多东西,但很多不符合庭审规则,像是一出马戏。
不要随便相信媒体的言论 普通人不要做被煽动的工具
印度和韩国一样,文化界的反思很多,却没什么用
好看是好看的,但是最后那个反转抛弃了这部电影最有价值的部分,程序正义和政治正确到底哪个更值得保护,沦陷到阴谋论里,就变得无趣了。多给一颗星,印度电影经常让我们汗颜。
印度都能拍出这种水平电影了,庭审部分相当精彩。
一边跪,一边哭。
媒体报道的真相不靠谱,公众的情感太容易被忽悠,尤其是在自媒体盛行的当下!!!从大学体制警察腐败种姓制度选举政治等等各方面揭露印度本身的问题!!!韩国电影和印度电影已经到了一定境界,敢拍但大佬们从来不改!!!国内的电影无法追求,不能拍不敢拍大佬们为啥要改!!!
“正义警察”严惩凶手,民众狂欢。
如果律师真正辩护的就是那四位嫌犯,就算被害人是“完美”的,就算真实情况确实是四名嫌犯奸杀被害人,只要嫌犯一天没有受到法律的审判,就没有人可以判他们有罪,更不能用私刑。法律应该体恤民众,但更要超越民众的偏见。
后半程的法庭表演扳回一些也无力回天,
良心发现,英雄出现,民众狂欢。
为了争权夺利,这些政治家什么肮脏的事都做了。
也许不能解决所有问题
影片用反转又反转抛出了印度社会的根本问题:制度性腐败,可惜并没有在影片结尾给出我们答案,甚至当观众以为律师是理性的化身之时,又通过一次反转告诉我们这一切的动机是为了复仇。影片最奇怪的地方在于,它用一种煽动式的电影语言告诉观众:不要被媒体煽动,不要被政客煽动。但是它的核心观点之一还是勇敢的,大概可以总结为八个字:去你妈的种姓制度。
3.5。前80分钟是非常普通的印度电影,配乐紧凑到吵得慌,即使刚开庭律师的辩护词也不过是老生常谈的“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以为这片子也就止步到这里。直到后50分钟真相层层浮出水面,先是给我们这些“凡事有消息就热衷发帖、被操纵产生某种可以利用的情绪的网民”一记大耳光,然后再抛出一个问题“媒体的存在是为了报道真相,还是媒体所说的才是真相?”。再之后掀开表面引导向更深的真相,说到底一切问题都与ZZ有关,“体制在口人”、“让提出问题的人沉默、给讨论的人戴上手铐”。世风日下无新鲜事,13亿的印度或15亿的..面对的问题实则都差不多。最后几幕被害的女教授和对学生说“每个人都有慷慨发表意见的权利,但是你有勇气付诸实践吗?”。现实是,我们大多数都是那场大学会议上想伸手表赞同但又放下手的、沉默的人。
民意裹挟之下,何为真相?腐败的校园,阴暗的政治,法治的缺位。多重反转的结尾,何时社会才能真正民主
女性,种姓(阶级),舆论,法庭公正……每个点因为印度的真实数据支撑而都被打响。每15分钟都有一个女人被强奸、三岁女婴奸杀案……这样的国家拍出了这样的影片真的也就印度了。P.S. 宝莱坞虽然不再跳舞,但BGM还是非常有特点,不知道能不能在不久的将来也去掉。
立意优秀,剧本也不错,但是mv真的太影响节奏了,扣一分
叙事技法挺拙劣的,宝莱坞式的形式感犹存,并不对胃口。但即便如此,这道直面社会议题的大杂烩已经足以震荡观众的味蕾。其原因,才是当下观众或不是观众的人们,所面临的困境与无力——揭露出这些,是本片对国内观影环境的最大价值。
神级反转,然后从zz,文化,教育多反面嘲讽,虽然最后显得有点多余,但整体无伤大雅。最后真的佩服,印度电影是真敢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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