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佳云,一名刚入江湖的舞女,一段生死离别式的爱恨情仇。在乱世民国的大海都,纸迷金醉的乐百门,一名少帅军阀沈文斌,一位大家阔少张良,为争夺穆佳云的芳心,展开了一场情场搏杀。明争、暗斗、阳谋、阴谋,究竟谁是虚情,谁是真心。众多少帅和阔少的爱慕者,又因她争风吃醋,却引出惊天阴谋
乡愁电影,和看《上帝之手》观感类似,记忆不相通,情绪不相容,整体来说没让我全然共情。
故乡是离不开啊,贝尔法斯特残留着一些如同《1984》的控制感。在这样的动荡之下,buddy像所有小男孩一样发誓要娶那个喜欢的女孩。家人宽容待人处事,这样的家庭怎么会有解决不了的困难呢。
片中父亲提出要举家搬迁到英格兰生活,却遭到母亲坚决反对,反对理由是不想让孩子因为爱尔兰口音被同龄人嘲讽,但实际上是母亲自己不愿离开故乡。作为中国人,这就根本不是个问题。这种情况放在国内,还争什么啊,父母全都去海对岸工作了,留个祖孙相依为命的留守家庭。
【85】
电影院听原声真是太伤害观影体验了😭 我不信我英语那么差一定是他们口音的锅。 去看之前只知道是讲一个街区的故事,也做好了被感动的准备,没有太多的背景知识了解加挺不懂让我对街区冲突的起承转合都完全不明白。但是这样也似乎贴合了导演想表现的儿童视角,童年为什么会有冲突不记得不知道,只知道妈妈会想骑士一样举起盾牌保护我,爸爸和哥哥在坏人来的时候会保护我和妈妈,暗恋的女孩互相交换礼物道别(虽然很学霸的送了我数学教辅)。 在这样的家庭里相信不论去哪里生活都会过得好。最后三行话看到直接泪目,坐在新西兰小文艺电影院看电影的我,那一刻究竟是stay的(对比大批回国的留学生),还是left的,还是lost的呢? 大概这部片子最适合的就是移居他处远离故土的人了。
我是真的不太懂奥斯卡了,开玩笑呢,工业水平甚至不如英剧,说成是舞台剧还差不多。
在只有1%的人想要离开故乡的地方迫切地离开了她,又用99%的迫切回归故乡。“GO. Go Now. And don't look back”,丹奇奶奶和曼斯爷爷挑起乡愁的大梁,貌合神离的父母,兄长,特意安插的同桌的她,都没法在感情上说服观众。黑白儿童视角片就叫《罗马》?
或许或许,因为我不喜欢这种戏剧化的表演方式,而这一段历史用小孩子的角度去讲述或许有点冷漠了,以及作为一段回忆参杂着浪漫,不喜欢这种感觉(Colin只有四五场戏sad)
从罗马到贝尔法斯特,乡愁既是每个人的私密记忆、又是能引起共鸣的主题。离不开的故土、未知的远方,少不了的是大人世界里那些的看不大懂的忙乱纷争;其实,乡愁里还有班上的小姑娘,有爷爷奶奶和蔼慈祥,更有舞台上银幕里故事影像,彩色的,鲜活闪亮。
for the ones who stayed
导演的平庸与无能造就了电影无法弥补的缺陷,结构与情节的缺失成为了整个故事最大的败笔。我只想问导演一个问题,您是怎么做到能「将角色放置在一个被宗教冲突围绕的环境里,却让宗教元素在角色的生活空间中完全消失不见的」?这种「核心内容」的缺失根本不是您硬塞一两场教堂戏就能弥补的。但凡长点心,您都该拍拍宗教斗争的残酷、社区的冷暖、乱局的惨烈、以及父母矛盾对于角色内心较深层面的影响,而不是翻来覆去一个没心没肺儿童日常的流水账,太肤浅了。
当电影的画面从现代化的贝尔法斯特小城忽然转变为黑白色的街道景象时 ,我们就知道导演要给我们展示的是这座城市曾经发生过的历史,是他的童年记忆。
电影本身讲述的是一段历史。透过小男孩的家庭,可以看到当年北爱尔兰天主教与新教之间的冲突。同出一源的宗教信仰居然可以仇视成这样,的确令我很难理解。可能这就是欧洲从未真正统一的原因吧。
RNM!奥妙加钱💰 (一个蹩脚木匠做了摇摇晃晃的衣柜)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在那个世界流动并未如此之快的年代,离乡是一件如此令人惆怅的事情。
约翰.福特的电影常常使用门框式构图,这部电影频频出现窗框式构图,黑白摄影很美甚至让人觉得摄影师已经陶醉在了自己的摄影中。有人说像罗马但是感觉上也有点博格丹诺维奇的最后一场电影的味道,当然不管是和罗马比还是和最后一场电影比,这部都只能算是一个小品了。片中片出现了很多经典电影,双虎屠龙,正午,对话中也提到了很多经典,罗宾七侠,消失的地平线,等等。塞伦.希德演的祖父相当好,躺在棺材里的画面一定是在致敬双虎屠龙。PS“我们爱尔兰人不怕颠沛流离,要不然全世界就不会有那么多酒吧了,哈哈哈。”
稍round up一下。和jojo rabbit略类似。总体是蛮感人的,很轻巧但有点点不能共情,可能我一直都想离开家乡吧。
影片在俄乌开战后看,似乎更应景了点,没人喜欢战争,人人喜欢家园,试问要不是连命都保不住了,谁会离开亲爱的故乡的呢?影片在片尾闪过唯一的全彩色画幅是呈现了当代的贝尔法斯特,而整个电影几乎都是六十年代黑白的过去,但更有质感也更加有趣。你可以把他看作爱尔兰的阿莫多瓦和贾樟柯,他们都在电影里为自己的故乡正名。惊讶的是本片居然没有入围最佳摄影和最佳配乐,离谱!
的确有点像《罗马》,都是黑白,都是回忆性质,但整体质量还是有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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