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开车大叔的剧情能够延展一下就好了,一箭毙命虽然很爽,但是剧情也随之戛然而止。这一切运用中国的老话: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低成本心理剧,尚可。
墨迹的剧情,抑郁的氛围,我要看连姆打打杀杀,而不是墨迹
导演也老了,演员们也老了,大家都记性不好了。
连姆尼森真的老了,当年还能亲切地称他为大叔,现在只能管他叫大爷,过去动作戏是看点,如今已经变成槽点。
喜欢末日废土的色彩,看了一个简单的寓言故事。
6.5分。比Liam Neeson前面几部作品来得要好些,整体表现还算在线吧。比较套路化,但也还能看。比较悲哀的是Monica Bellucci真的是好显老,有点吃不住角色的感觉。再加上Guy Pearce,三杆老枪一台戏,果然岁月是把杀猪刀呢。。。最后结尾感觉收不住了所以搞个略带机械降神味道的割喉,总觉得有些不是味道。
好了,这下不营救了,因为全死了。动作不够爽,悬疑不够迷,结局更是莫名其妙。
本来还挺好的,就等着看警匪怎么联手灭掉大BOSS以及收黑钱的喽啰们,谁知道突然莫名其妙就结束了。是因为开局太大不知道怎么圆回去了吗,真是虎头蛇尾。
天黑路滑,这社会复杂,你往高处爬,那么就有小人来找茬,精神来自灵魂不是动手伤人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影片还算不错,连姆-尼森这回不是单纯为了自己复仇,而是想用自己的方式杀掉一些逃脱法律惩罚的坏人。影片的卡司很强,只是莫妮卡-贝鲁奇老得不忍看了,盖-皮尔斯状态还不错,连姆-尼森的表现还是一如既往。
沙漠的残酷让人对一切都产生了幻觉,在任何极端的环境下,活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
有个好剧本,有个好题材,但是拍的太差了,这么老旧的拍摄手法,怕是90年代可以获得高口碑,但是现在真的不行了,算是后半部分强行拉回来了一点吧,但是真的砸的很可惜
没有火爆刺激的动作或者枪战场面,很简单的故事剧情讲得虚头巴脑的,本片最大优点是几个演员的表现还不错。
杀手也有原则。比 杀手没有假期 多点的是还 后继有人。
扎克埃夫隆演技很牛啊,完全没认出来是当年歌舞青春的男主
连姆尼森和莫妮卡贝鲁奇都老了~
最后一箭是导演对人性最后的救赎了。男主很单纯善良,开端把食物让给黑人孩子,就提示了男主的性格。再就是太贪了,那一块金难道不够吗?先有命后才能有财,无数次生的机会就这么丧失了。
影片大部分时间都是扎克埃夫隆的独脚戏,看得有些困。
连姆尼森居然先go die了,和之前其他电影风格不一样,这是要让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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