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看,感觉像是罗密欧与朱丽叶和纽约百老汇本地融合的产物,是个不合时宜的歌舞片。整体显得内容很老套,可材料和风格很新(给导演加一分)。创作时期应该在美国较为复兴的时候,但反映的是他们民族大融合前,散发着老白男们无知的自信和傲慢(波多黎各女孩先主动、她哥哥杀了我好朋友所以我才刺死他、我为爱双向奔赴没有背叛族群、不是正面冲突而是背后射杀后死亡)。好像避开了一切道德瑕疵后,剩下最不好的就是当时我穷!亏了是经典,现如今美国政治正确的环境下编剧都不敢这么写!反映出美国主流价值观就是我全世界最好,你要向我靠拢,而不是互相包容。在俄乌冲突的当下显得更加讽刺,双重标准阴阳人的本性也是表露无疑了。最后说句公道话,不用看六几年的版本了,歌也很好听,推荐大战之前的那一段~
love hard die actually
如果不是刚立项就知道是斯皮尔伯格的作品,我会以为是迪士尼新推出的少数族裔公主片。跟糟糕的男主比,女主的表现力都能算说得过去了。ps 我不该在跑步机上看这部电影,男主一开嗓,差点给我跑岔气。跑完后破天荒的小腿抽筋,可能是被气的。
真的很一般,从舞蹈到表演到角色。故事情节更是令人发指地莫名其妙,一个傻妞儿竟然为了一个素昧平生的男的,连哥哥被杀都不管,依然在当晚上床。整个情感并不令人信服,看完一头雾水,只觉得傻。通篇的种族歧视和没有翻译的西班牙文台词非常令人不愉悦。眼前一直闪现底特律。
不能说不好看,老斯的东西质量还是能保证的。但确实就没啥意思,都是那些陈腔滥调,这个故事放到现在甚至有点三观尽毁的意思。不知道老斯翻拍仅仅是因为他爸喜欢?另外Riff是不是有点gay gay的?开场那场戏还以为在看什么queer movie - -
如坐针毡的 150 分钟,救命啊那么多值得拍的为什么要选这个,故事烂到离谱,让人想笑,男主像个傻子,用顶级 cinematic 去拍这玩意真想不通。
一個看了開頭就能知道結尾的口水故事,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歌舞拍的是不错,但这故事实在是太过狗血,欣赏不来,难道文化差异?
男主角的演技总让人跳戏。
是看完会微笑的圣诞电影!Jimmy Ouyang在此片中的人格魅力令本颜狗服气(但吻戏我看着还是违和哈哈哈
我试图尽量不用现实主义电影的评价方式去理解歌舞片,但是当女主角在哥哥死之后马上和杀人凶手睡了然后还和嫂子说“you should know better”之后,我真的白眼翻到了天上。其实斯皮尔伯格的技术和完成度的基本盘是稳定的,镜头摄影场面调度都很教科书,只是他没有处理好故事和媒介以及故事和当下这个时代的冲突。
歌舞片目前的发展水平,就是需要话剧式演技,生活流的演员请靠边。
故事是真的狗血,但是别的方面又十分好看,单拎出来几个片段可能比看完全片的感受要好很多。
一流的舞步 二流的设定 三流的歌曲 你们是在唱爵士么?毫无章法可言 我操 难听又爱秀 最受不了的就是男主角 卧尼玛震精了 随便挑一个小伙子都比他有说服力啊 这啥啊 尚气来演都没有这么违和的 心气的突突的
爱好难 爱也好甜,感觉国内的“程路”可以做Jimmy的平替啊。
Director Spielberg怎么会选一个有肢体障碍的傻大个扮演男一?他一人的拙劣几乎毁掉了整部电影,好在有完美的Ariana Debose扳回一城。
在国内这种情感细腻温柔还风趣有趣的男孩子可以是一等了
因為 愛最大
挺好的,视听语言非常出彩,表演和剧本可能稍微差点,其余都不错,斯皮尔伯格重新将观众带回上世纪50年代,艺术指导和服装设计都是非常有年代感,卡明斯基的摄影更是锦上添花。歌舞部分没有想象中的多,恰到好处,整体非常流畅,但确实没有眼前一亮的东西。
在爱乐之城之后我还以为我喜欢上了歌舞片,但是没有,这一切一定要建立在歌好听的基础上。不论是布景还是灯光,都有很强的舞台感,镜头光时时刻刻都在提醒我这是音乐剧不是歌舞片,镜头一拉近我就开始害怕不要吧不要吧好好说话不要唱了,这个地方真的没必要唱。罗密欧与朱丽叶西区故事版?那场阳台戏,我可真跳戏。还有一个死了哥一个死了兄弟,为什么还能do??警局里的调度真的不错,要是一镜到底那我可以再加一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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