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大叔救了一圈突然发现最需要拯救是居然是自己。就还...蛮无聊的。
人为财死之小菜鸟荒野拾金记~趁人之危加价杀狗如麻的一看就知道是坏人嘛,还敢让他知道有金子真不怕被灭口...=。=
看完的人来说,这个评分太低了,对我80后来说,这是个满分的电影。
剧情七零八落的,为了跟片名记忆呼应上在最后硬生生来了一出靠记忆找到关键证据的桥段,我真是醉了。
还挺喜欢导演马丁-坎贝尔的风格,包括之前的「英伦对决」
一直揪着心看到最后,两个人发现了那么大一块金子,我就知道肯定会有想独吞的,一个人在沙漠里守着那么多天真的太绝望了,最后一箭不知道是谁射的
浪费时间。就像泡过十八道水的绿茶,极其乏味。
失忆!记忆!完全没有抓住这个主题,利用好,会是一个很精彩的电影,但是本片只浮于表面了,如果不是连姆尼森+莫妮卡贝鲁奇,我都不想看,老爷子感觉被电影榨干了,已经拍不出精彩的动作片了这部电影其实可以走点心,可惜啊!
别惹连姆·尼森系列,不过也有些英雄迟暮了。
美人迟暮,廉颇老矣,烈酒消毒火烧肚皮那一幕让我想起了兰博
慢慢看,有点像美剧,悲剧的结尾加一分,记忆和法律都是靠不住的
记忆营救,居然想要一个杀人无数作恶多端的老爷子杀手,不要死,好好活下去。最后给被开除的警探不在场证明,可能是因为警方第一个抓的嫌疑人可能就是他吧,怕他被冤枉进监狱或者出纰漏招供了那个警员,虽然那警员没有给尼森叔说道歉(在尼森叔游轮排队杀了富婆儿子后开车跑路开枪打中了尼森叔),但是最后那一刀,才是真真正正的歉意和告慰这个侠义满满的老年杀手。
黑人上司一出场就知道他不是好鸟,钞能力买通地方警察做私人保镖,买通FBI,买通地方检查署,烂透了的司法体系。
想去挖矿,路遇大金块,两人商量一人留守,一人去找机械,互相的猜忌导致双亡…
整体还不错。犯罪集团太强大就不真实了。警察又太弱鸡。连姆大叔两头作战。
重要的是死之前做了什么。”
一开始以为是西部片,原来是末日片。色调不错,诠释了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区别于大叔之前几部廉价动作片,马丁坎贝尔的冷峻也还在,不过剧本太长太杂了,最后半小时尤其糟糕,片名记忆也没有很好展现,不过大叔和皮尔斯是能看的
乏善可陈,连姆大叔想通过不同的角色尝试带来变化,可动作片这个类型本身就很大程度固化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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