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The Man Who Knew Too Much”。以身体感知适应陌生环境,穆赫兰道式地进入城市/核心,在贝克特式荒诞中成为英雄。美国大使馆办公室《帝国事业:毁灭》。
普通人卷入追杀,逃跑,无奈小伙体能太好。
2男主就不能找件衣服掩盖下吗?
這年頭想要超越當年波蘭斯基的"Frantic"還是很不容易的~
悬疑心理拿捏得还算到位,剧情方面高开低走了。Beckett受了枪击又被捅了几刀还能飞檐走壁,这怕是钢铁人现世了。
普通人躲避追杀这么牛??太神奇了!卡司这么好,原来只是客串。只是黑人男主的逃亡故事。动作戏也没什么意思。
除结尾部分的高楼跳车非常夸张以外,其余地方都非常写实,主角完美展现出一个局外人陷入危险情况中的处境,各种求助方法,情绪的迸发,思维的缜密,都很真实很符合逻辑,确实很能调动观众情绪继续看下去。
作为一部逃亡片,虽然全程都在逃跑,但剧情实在太粗糙了,而且反派动机阴谋也太缺乏说服力,男主一个普通人跟开了挂一样
又白期待了,全程没有啥紧张感,反而被不时出现的希腊语吵得脑子疼,还有希腊语也不给字幕翻译,真影响观感,总结旅游教育片,去小语种的异国他乡请做好万全准备,当地人听不懂英语,独身一人后只能寄希望于大使馆,但若是大使馆里面也有坏人呢,就完球了
纯公路片,大男主公路片。前面的恩爱都是浮云,没有任何意义。整部片子都是追逐公路戏,看得好累,观感比较差。如果当作当地的旅游宣传倒是OK。
每一个美国人,都有可能变成超级特工。影片的代入感还是很强的,大部分时间,我们和男主一样一脸懵逼,要不是这一点悬疑牵扯着我,恐怕我早就烂尾了。
一个人,对抗一个组织,好像也没那么难,豁得出命去的话
故事还挺流畅的,但也比较老套了。最后10几分钟有点掉分。男主本来就又伤又疲走路都不利索了,最后坚难爬上8层楼居然还能力斗两个杀手!腹部中枪后血没流几滴,居然还选择从4-5层楼直接跳下去砸车上!这实在是太假了。而且逻辑也不太说得过去,他疲劳驾驶致女友身亡,再想以救小孩来赎罪,也不致于做到这个地步啊。
为什么美国人到哪个国家那个国家就会有政变?
一路看一路奇怪为什么现在的电影配乐这么没有存在感 看评论说是请教授配乐的 再一看 坂本龙一
这么好的电影,不给满分的都是薩痹啊,这片各种9.11的涂鸦,隐喻都不是隐喻了,牺牲自己老百姓的性命,就为了在别的国家搞阴谋啊!美国是真的不行了啊,这次大流行,应该就是最后一根稻草了吧!
冗长的瘸跑,单调的摄影,过家家的打斗,莫名的剧情
小子挺能跑呀,爬山,跳崖,翻窗,打架不带喘的~
最后两点建议:别疲劳驾驶,别去乱的国家。
坎妹就出了20分钟打了个酱油,华盛顿儿子演技可以,但用力还是过猛啊,美国人黑美国人太小儿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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