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里一个个都是好journaliste,我只信🍍
7分。原来是巴尔扎克的原著电影,难怪看着很有质感,但电影本身却没任何精彩之处。看这片不如去读原著,真心这样觉得。
扎实的名著电影,布景服化道一看就很贵很还原,巴尔扎克的小说毕竟戏剧性极高,看起来毫不无聊;是文学梦的幻灭,爱情的幻灭,也是妄图实现阶级跃层的幻灭,时至今日,类似的故事仍然不断上演,至少男主功成名就过,大多人被淹没在大城市的纸醉金迷里,水花都不曾溅起;内森居然是多兰演的!看演员表才发现,卷发单薄帅哥都免不了发腮嘛难道,多兰你之前可是比本片男主帅的多啊。
神枪手匪徒亨利·麦卡蒂妻子死后与儿子怀亚特独自在俄克拉荷马州切克沙镇从事农业养殖猪。1906年一天,妻子的哥哥艾尔·霍布斯过来帮忙,艾尔走后,父子屠宰猪,这时远处走来一匹母马且马鞍有血迹。于是循着血迹找到一昏迷受伤的男子,旁边有手枪和装满钱的皮包意识到是劫匪。救走男子后第二天去找医生且途中遇到3个寻伤者的骑警萨姆等3人。亨利回家,伤者称是堪萨斯州贝克斯特斯普陵镇警察,而3个骑警是假的。于是亨利赶走萨姆等人。萨姆让达根监视亨利,但夜间达根袭击亨利被打死。第三天萨姆绑架了艾尔并从镇上雇了几个枪手。萨姆开枪打死艾尔,亨利愤怒还击将萨姆等人一一打死。替柯里包扎伤口发现其胳膊有囚犯烙印而被柯里开枪击倒,怀亚特开枪打死柯里。原来黑警柯里与萨姆匪徒一起合伙打劫银行,萨姆欲杀柯里灭口时,柯里抢走了钱袋……
精致、深刻,巴尔扎克对媒体和人性的洞察与揭示至今仍未过时。
7.古典电影的典型,制作精良,故事跌宕,演员表演精湛,最让人兴奋的是报纸媒体对剧场,文学,出版的控制,那种蛮荒的自由竞争在两百年前就开始得轰轰烈烈,对于王权的一步步削弱和市民社会的兴起,尽管充满了交易和利益,但这是一个开始,这是欧洲特有的传统,是有很强的根基,反观国内,可能在二十世纪初有短暂的时光,但没有延续。文学性再强一点,旁白再少一点可能就更好了。
电影的优点来自原著,缺点来自除了文本其它平平。中间那一段幻想华彩明显放错了地方。估计是篇幅的原因,收尾太晚太轻。而最致命的是,对于主题与现实的关联有些肤浅。看完觉得最厉害的是巴尔扎克。
這拍得也太依賴畫外音了。男主演老是歪著嘴笑看著不太聰明。
看完才知道是改编电影,一开始以为是多兰执导才点开,看到快中间已经开始觉得不对劲了。这个电影特别像一张精致的白纸,服化很好,但是过于平淡。如果早点知道多兰只是个演员的话我真的不会看完。
the legend will be legend
没有历史视角是不行的哦——尤其对于男主这样的身份来说,复仇?——在对抗还是在面试呢?或许结尾之后才能作为真正的开端吧。
小民喜好的就是谣言,造谣的媒体自然成为社会焦点。连捧带杀,多家媒体火力并开,谁又会想到这仅仅是为了制造热点,收割韮菜。男主有幸经历这一切,即便幻灭,平生亦足矣。
6分,太平铺直叙了,没有风格,常用的古典式拍法。
虽然是巴尔扎克时代的故事,但仍与如今的现实相符合。
好好看…把原著中的巴黎线摘出来,看出来巴尔扎克即使对法国人来说也是不堪重负了,当然简化、浓缩、转接之后节奏也更快餐了。男主太帅了,这才是迷倒整个巴黎的吕西安:/
今年真的是看了太多better stay as fiction的电影了。
巴尔扎克的小说,的确厚重。在当下看这部片子,沉重又加了一份。小人物在大洪流中,永远微不足道。
手动反对另一个短评,男主角明明长得不错演得也很好
凡所有相,皆是虚妄,浮华的巴黎勾起的欲念如同海市蜃楼,终会幻灭。喜欢简单通俗易懂的叙事方式
散发着小地主气息的十九世纪文学巨作。改编yy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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