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这片标签里有“没演技”,感觉挺惊讶的,在我看来这部情节平平的片子最大亮点就是三男一女四个主角,每个人都演出了很酷的感觉,特别是老巴和格里罗,亦正亦邪的演出都突破自我以往的银幕形象,更不用说那个癫狂了一把的小胡子,他出现以后所有人的风头都给他抢去了。可以说是这几个角色拯救了这部本来平淡无奇的影片。国外媒体评论也多持赞扬肯定态度。
3.5星。杀手分两种,一种专业杀手,一种神经病杀手。
看这片子的前二分之一我真的都以为它是关于加缪式的存在主义哲思,以为是米歇尔弗兰克的[局外人],结果发现是我想太多了。问题并不在于那个无比脑残的反转是否在临近片尾才揭晓给观众,毕竟如果你回想影片的第一个镜头其实就在暗示“死亡”了,问题可能在于弗兰克非要用癌症梗作为反转,来为主人公先前的一切行为逻辑合理化,但这是完全不必要的,他的行为不是只有一种解释的啊,你把患癌这唯一的标准答案施加给主角,这种创作上的“轻易”扼杀了所有可能性,更是直接拉低了影片表达,不过也只有弗兰克这人能干得出来了,正如他长久以来执着于玩弄自己笔下的主人公一样。但有一说一弗兰克在景框调度上的执行力和他对于场景内部元素的整体把控能力还是蛮强的,所以还是勉强给上三星,否则就两星了。
与上帝和所有人的相等。
最后两男成功劝说女警放走自己,成就了三男对决,转变于第一个被主场男人的不诚实,说好解决完来救助女警结果自己吃饭去了,最后呢,和女警对决,故事也就随着该死的都死了,巴特勒成为唯一一个逃脱的人而结束。
最后的结尾确实非常出乎我的意料,虽然演员演技都很棒,但是奈何整个故事实在没有说服力,导致在看到结尾之前,一切的剧情都让人很摸不着头脑。
感觉男主是和自己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一样~本人丧时就是这样~并不需要绝症~
蒂姆罗斯塑造的这个人物很好。本来觉得最后患癌真是多余,但又想世事本来就是这样,虚无就是虚无,患癌不患癌又怎么样。觉得患癌多余是不是也是我对所谓人生的编排太过傲慢,觉得有没有也就无所谓了。
比《新秩序》好看,后期两次亮底牌让人物动机变得合理,也给叙事带来节奏起伏,前半段漫无目的的闲游+艳遇也非常自然畅快,其实片名就已剧透,这样安置在尾端的反转,让故事讽刺又合情,8/10。
跟Chronic一样胡编一个结尾,强行结束。资本的光鲜与血腥在瞬间切换。
简单的警局突击战,除了政治正确的黑人妹子警察(史泰龙附体),整个警局中的其他货色都是必须被牺牲的工具人。一把左轮打天下,微冲+突击步枪统统扑街,这格局有点儿小了。
“天谴”般的报复,呃,不过,能做到这么夸张吗?
无理取闹的精神治疗(反焦点叙事、人物高度物化、没有人物情绪、唐突反转)
好怀念度假。The vibe is so good ~
电影风格还挺独特的,故事有点狗血,看过了有记忆点。
不知所云,一个癌症晚期的中年男子,行为奇怪,沉默寡言。毫无希望的活着。没有配乐看的很累,节奏也慢。浪费了2个好演员。
评分有点低了,是因为节奏过慢?我倒是觉得很有意思,尤其是结局
这个不是男作家自己有二心吗?怎么会怪罪到女助理身上,不理解。
0 虽然知道评价低,想着好歹有甘斯布,好家伙,甘斯布加起来戏份有5分钟吗?《新秩序》人物是空壳好歹摄像机保持足够的距离,观众可以以围观者的身份去猎奇,而在这里稀释了机械的群体而保留那唯一的空壳,只会让人反胃
为了完成预设的情节反转,如此浪费时间真的是大可不必,米歇尔·弗兰克莫不如把狗血路线走到底,显然比这有趣太多。蒂姆·罗斯、夏洛特·甘斯布的优秀,是那种深陷粪坑也能绽放骄傲姿态的向阳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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