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姆大叔是真的老了 剧情中规中矩,结局大快人心 还是国外的电影敢拍啊,国内的审查太严了
连姆老矣,尚能杀否?还是想看简单粗暴版的连姆尼森。在胳膊上写字的主意是不是盖皮尔斯给出的?年近60的莫妮卡贝鲁奇,美人迟暮,令人惋惜。
上一秒是右边被插了木头,下一秒成左边了?伤口还能转移??
本片除了老年痴呆失忆,其它与记忆毫无关系,人物塑造尤其弱,尤其男二警察矛盾的心理的纠葛完全没有展现,结尾也没有最终自我升华,反而墨西哥警察变成了杀手。还有连姆大叔真的只能演这种角色了?不是特工就是杀手,不是保护就是复仇,题材无新意剧情无新意人物无新意。还有反派也太弱了,这么有钱居然请不起其它杀手和保镖。打斗场面也很敷衍。
虽然还是逃脱不了些许俗套的情节 整体观感还是很好的 连姆尼森依旧能打 他都72岁高龄了 盖皮尔斯总觉得跟记忆碎片有什么联系 还有同样老了的莫妮卡贝鲁奇 没什么期待所以反而觉得很惊喜
看来人的肌肉记忆要优于大脑记忆……盖·皮尔斯为啥越看越像娜奥米·沃茨?
拍摄不错,题材太烂,面对野狗、蝎子、水、太阳等生存问题,主角都演绎出什么是作死,片名应该改成一个傻逼如何成功死在一块金旁边,我甚至都看不完就关掉了,不想被变成看傻逼电影的傻逼
意识流,道理显而易见,而且无处不在,把人性的暴露地简单又直接。相反演员的演技倒是给与了更多的放大,故事情节确实相对简单了点。
比前几部营救好,但是这动作戏设计太古老,可能就是为了迁就连姆尼森大叔吧。剧情还行,有反转,讽刺美国司法。
Liam大叔演杀手,真的是演到老,都还有杀手角色适合他:70岁,大腹便便,记忆倒退,但莫名一脸正气、自带安全感👍吸引异性;莫妮卡贝鲁奇,第一幕出现时,穿了一整套的粉+粉色包包,能把那么嫩的粉穿出了女魔头的压迫感👍 本来一直期待他俩能见面、有对手戏来着,原来并没有。这个结局emmm… 就算不能定罪,不代表不能上庭、不能曝光吧,如此富豪(还总是做慈善)就不能让民众diss一下真面目吗?杀她一个又不能终止这条链。
男主本有机会可以走的,砸下一块金子可以跟那辆路过的车一起走,贪婪的欲望永无止境。他更没有想到一个才认识不到两天的同伙会等他耗死在那里自己再独吞,我都想到了,这点挺不符合逻辑
看到众多差评之后不抱希望地去看,反而觉得很贴合当下。全片透露着一句话:f**k justice.
沉湎于希望的人和守株待兔的樵夫没有什么两样。
本片除了老年痴呆失忆,其它与记忆毫无关系,人物塑造尤其弱,尤其男二警察矛盾的心理的纠葛完全没有展现,结尾也没有最终自我升华,反而墨西哥警察变成了杀手。还有连姆大叔真的只能演这种角色了?不是特工就是杀手,不是保护就是复仇,题材无新意剧情无新意人物无新意。还有反派也太弱了,这么有钱居然请不起其它杀手和保镖。打斗场面也很敷衍。
看完让我想起了四个成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螳螂捕蝉黄雀在后,不错不错。
好久没看连姆尼森的“营救”片了,老胳膊老腿也就推推搡搡,莫妮卡贝鲁奇盖皮尔斯也是负责唠嗑,还真的没啥看头
黑人上司一出场就知道他不是好鸟,钞能力买通地方警察做私人保镖,买通FBI,买通地方检查署,烂透了的司法体系。
以后老连姆演杀手的片子可以直接pass了。
2、角色总是有点什么毛病,或受伤,或旧疾,反正需要嗑点药(止疼片、阿兹海默、精神稳定啥的)
该故事讲述两名男子穿越偏远沙漠,偶然发现了他们认为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最大金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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