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尼(埃米尔·赫斯基 Emile Hirsch 饰)年纪轻轻却是洛杉矶圣加布里埃尔山谷一代赫赫有名的毒贩头子,花着靠贩毒得来的不义之财,约翰尼和自己的一帮弟兄们活得自在又滋润。一日,约翰尼和朋友驾车兜风,偶然遇到了名叫扎克(安东·尤金 Anton Yelchin 饰)的男孩,扎克是杰克(本·福斯特 Ben Foster 饰)的弟弟,杰克欠了约翰尼一大笔钱,于是,半真半假的,约翰尼“绑架”了扎克。
和约翰尼在一起的日子里,扎克过得并不像一个“人质”,他自己也乐得自在,哪知道,扎克不明真相的母亲奥莉薇娅(莎朗·斯通 Sharon Stone 饰)依然处在了崩溃的边缘。随着时间的推移,事态的发展逐渐脱离了约翰尼的掌控,他发现在不知不觉之间,自己竟然成为了众矢之的。
——至这个时代的默片解说员
肯尼沒有作者性,是一定的。就是操作完兩部阿加莎,也挽救不到他過去十年在荷里活,被消耗到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自己也清楚的吧,自省一回了,結果還是匠氣的呢。
搞不懂为什么会拿原创剧本奖,故事讲的有些散,事件也很分散,构图加了很多分。
很多部分在怀旧感人和用力过度做作之间左右横跳,不明所以。新教旧教双方观点,留守的离开的,啥都提了但啥也没说个所以然,连个对立的情绪都给的不到位,高潮靠动作戏也是醉了。bgm听得只觉得吵闹,并且和一看就是编剧写的过度用力的做作的部分非常不搭黑白影像,更进一步怀疑黑白的必要性。
喜欢这个剧本,表面上是简单的《我11》,内在流动的是一种离开,一种不得不成人,瓜熟蒂落的离开,一种选择,一种万箭齐发,不选不是人的选择。我们不得不走向的岔路口太多了,不见得谁好谁坏,毕竟,情谊也在马斯洛需求理论中,毕竟,活着未必比死了好。想起普希金的那句:心儿永远向往着未来,现在却常是忧郁,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的,将会成为永恒美好的回忆。
6/10。其实整体的质感还可以,故事虽然普通,但把童年的美好与家庭、社会的暗流涌动展现了出来,算是完成了任务。然而故事还是过于琐碎,导致没有重点,而且所谓童年的美好大多透过看电影来呈现,是为剧作上的偷懒。
主要是棚拍的天主教街区让我很困惑,我不知道该拿它当实验影响《狗镇》那样看待,还是就真他妈假布景一坨屎?
很多的耐心撐到後半,一家人是走是留到了迫切的時候,代入感才來。才覺算是真誠的部分。朱迪·丹奇最後的特寫,挽救全片,絕對誠懇地對故人的回望,真的掏心窩了,威力強大。
黑白历史,彩色戏剧。人们总爱怀念历史,总爱留恋家乡,总爱在不安的时候浪漫一下。#6.5分#
3.5星。很《罗马》,但绝对逊于《罗马》。小孩很可爱,以至于整部影片都随着小孩的视角可爱起来了。
3.5/Go,don't look back. 小男孩表现不错。
某些剪辑和摄影的细节稍微粗糙了点,但无法掩盖视听设计本身的好。无数次被父亲与牧师的高大身影打动,及低头掩面的老人。
不同于罗马的审视,只是一个小孩子的回忆。另外妈妈为了教育孩子带孩子回被looting的商店这种行为只能让我送上一句sb
其实任何作者在拍给家乡的电影都会因为很浓的情绪没法评价,在我心中(罗马)是封神的。本片只能拿45分。
不太行,演员很卖力,但是剧本不行,不知道怎么拿的提名的
致留下的,致远游的,致迷失的,致敬回不去的
有很多不足 但导演对于故乡、童年、亲情的回溯都那么纯真和美好,满满的爱。
居然有人拿这部片子和罗马比,完全是两个地域和冲突背景的东西,而且此片的质感不强,做成黑白格调没什么意义。贝尔法斯特把那种对立表现地很弱,甚至没有表现对立面,主要刻画的是更让人不安的内部矛盾。因为各种原因背井离乡的故事很多,但贝尔法斯特并不出色。
非常私人。真实印证了影人在成名过后会把自己的回忆过水捞一下给大家吃的流程,里面一定会加自己最喜欢的料,比如这部铺的满的不行的音乐,但是却给观众0感动。(非常努力的代入了,你真不能说它拍的不好,但是真的很流水账)
That wee girl can be a practicing Hindu or a Southern Baptist or a vegetarian antichrist, but if she's kind and she's fair and you two respect each other, she and her people are welcome in our house any day of the wee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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