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点希望我不是以这种方式看到这部电影:Walter Reade的狭小空间、稀薄空气和难受座椅,filmlinc策展人自作风趣但毫无必要的冗长开场,邻座隔三差五举起手机开始屏摄,还有最让我不适的间歇性满堂彩。老实说,我就想安安静静地吃糖
从「逃走的女人」之后,洪一直在探索人与人情感关系的界限,这片子不仅仅是结构出彩,有些片段人的虚伪让人哑然失笑,他的电影看到最后,我会发现不知道自己该喜欢金多一些,还是洪多一些。
洪常秀是一位不折不扣的情境缔造者。每个情境始终与整体保持着某种动态呼应,情境之间彼此融通、互渗与勾连,又始终保持着某种开放特质。所有这些看似独立的情境共同牵引出了一种行动趋势,并在影片末尾得到了最终进化,流贯成为一则影像、世界与个体的“三位一体”式寓言。一种影像的创造论与进化学。
"每个人都想用自己的方式过自己的生活,不要浪费我们自己的生命就好了。"
金敏喜太美了。美到模糊了真实与幻觉的边界。生活永远是要重归于平淡,一个人坐电梯的瞬间,顶楼抽烟的瞬间。邂逅辉映灵光后还是要重返Alleinsein。(其实我没看懂,但是手捧鲜花的彩色金敏喜太美了。)
表达欲的重新构筑:通过不断学得并尝试的创作手段,甚至是概念转变性质的创新(写作—手语—影像)来挖掘未曾探索的巧思,随即思维的不易读取性便可成为直观化的视觉要素进行直接意义上的接收,把剥离信息的掌握权交还给观众,而洪(李慧英)要做的就是这点—对文本层面的另维加工。当然语言与表述是不可或缺的,只是在“创作者”的身份之上掩饰上一层“审视者”的标签,我们在画面中看到的被拍摄的故事就好像本身存在,再由演员们进行一场拙劣又尴尬的表演秀一样,审视者则站在一旁进行不必要的“指导”,电影的文本框架就演变为了一份伪装的真相,一部记录的小说。就像我们之前一直注视在旁人簇拥下笑着的敏喜,而在最后目睹了她孤身走出影厅的恍惚一般。我们需要的,就是这种温柔的欺骗。
用拍电影的方式去讲一个拍电影的故事,最容易不经意间流露出真实的感情。
我好像直接在看他们生活 金敏喜捧花时那时我很感动 但随即影片结束后我们的反应 就像金敏喜看完电影的反应 好像导演在耍我们 太有趣了哈哈哈这样的观影体验
洪尚秀的电影慢来慢去,只要金敏喜一出现,真的立刻就会灵动起来。好像无论拍出怎样的形式,最后拍的都是金敏喜。又或者可以说,金敏喜在荧幕上的存在,本身就是洪尚秀所有表达的最好出口。
小说家说自己为什么不写书了的原因的时候,大约也是导演在自嘲吧。
洪尚秀近年拍的都是这种路子。几乎不讲故事了。金敏喜的演技和颜值一如既往赏心悦目。
其实前面真的还是挺重复的。习以为常的故事。但是那个结尾,太浪漫了。好像这次没有人再对着金敏喜直接说你可真美啊这样的话。但是那个结尾,每一个镜头都在说你可真美啊。她独自哼唱着结婚进行曲,仿佛那就是他们两人的婚礼。所谓小说家的电影,就是他们的爱情电影吧。我爱你!我爱你!
《洪尚秀导演给爱人金敏喜的电影》。虽然一些角色比金出场时间长,台词比她多,但彩色一出来,导演隔着镜头跟她互道“我爱你”,我的天。
我觉得对于这部洪尚秀,任何文本上的解读都是孱弱的(但不是没有用的)。《引见》就是一部通过不断的文本解析能够获得越来越强烈的阅读高潮的电影,而且在它刚出的时候被感觉到是洪尚秀的全新笔法的展露,但现在看来洪导已经算是跨入了堪比费里尼《阿玛珂德》之境界,之前的一切实验和尝试都已入化境,化境已是洪大师的身体的代称。对于观众来说,等着看就完事儿了。(脑残粉就得按这么吹才行)
偷偷从别人碗里舀一勺吃,反复模拟某句话的手语,醉酒后在餐桌上换个睡觉的姿势,在没有人的走廊里摆出酷的样子,摆弄花草与叶,相比洪的创作理念,还是这些平凡的肢体动作更具影像的余味。
最后几分钟被击中了 他能给她的全部都在电影里了
—你在用彩色拍吗?
像一本私人生活日记,寻常日子里的人与事物,在艺术家的眼中,都变成了可以言说的东西。这种意味很美,有些零碎,但很美,就像出门时,看到小区门口的树照耀在阳光中,满眼的绿色,门卫大爷坐在绿荫下、坐在风中,检查着过往人们的出入证和身份验证信息,这一幕也很美,是独独属于这一时期的时光雕刻。李慧英和金敏喜的演绎很有味道,小说家的一举一动都在克制和直抒胸臆之间,而女演员呢,她简直是一个精灵,黑白影像中,她举着野花,笑着往前走,那一幕,云朵都跟着她歌唱吧!
洪的电影如今已然蜕变为一种私影像的性质 以虚构来陈述现实 主动祛魅的过程反而增添了无尽的魅力 望远镜那刻神来的zoom引进视角带出缪斯 是在进行某种重复 可是他们居然通过影像这个介质结婚了啊
洪常秀后期电影的最大问题,就是影像没有“血色”,他试图通过对话从人性中提炼出“物质成分”,看似举重若轻的表面,背后却是一长串深深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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