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后宫淦到哭的废物总攻by 高清

评分:
9.0 推荐

分类: 国产剧 1992

导演: 叶璐

剧情介绍

  该剧围绕穿越到元宇宙卡BUG的反派夫妇先婚后爱的甜蜜故事展开,主要讲述了“反派专业户”演员南鲤阴差阳错间进入游戏设计师沐瑾城设计的游戏《玫瑰与黄金》中,由于系统故障,二人必须要完成角色任务才能顺利离开游戏,回到现实世界之中。

评论:

  • 班岚风 7小时前 :

    好看,但影片铺垫有点太长了。事件比较值得称道,但也是不幸中的理想化状态了。这种类型影片的影评真是没眼看,精印都有😅

  • 祁益 9小时前 :

    这导演可能真的是第一次拍电影,如果不是故事实在太精彩可能听到第二首歌的时候我就放弃了。

  • 睦雁凡 2小时前 :

    他们在法律上剔除了种族隔离的条文,

  • 程天薇 9小时前 :

    印度政府虽然与我们水火不容,但是他们电影的优秀常常让我无地自容,电影的瑕疵就是结尾一个给了一个人正义,这个人却是个死人,活人却只有一个道歉,这也可能是创作组给我们深深的暗示。

  • 节蓝尹 1小时前 :

    印度电影老生常谈了,也不是第一次直面国情制度等等,未来还是期待更多年轻化视听语言的印度电影吧。

  • 锐思萱 0小时前 :

    其实我们身边有比这还精彩的剧情,只是没人敢拍

  • 野方方 8小时前 :

    印度人的苦难不需要过多渲染, 诚实的展示出来就能直击人心

  • 祖吉帆 0小时前 :

    如果看到不公就去斗争,斗争是光荣的。知易行难,每一个只是看电影的人都该反思,如果是自己遇到此类事件是否愿意花费时间和精力去帮助受害者,而不考虑一分钱的回报。

  • 菲静 4小时前 :

    “杰伊比姆”是“比姆万岁”的意思,这是印度人民为纪念一位伟大种族平权者而流传的一句口号,此人是比姆拉奥,他出身卑贱,他一生都在为提升“贱民”的社会地位而做斗争,推动并主持印度独立后第一部宪法的制定,构建了印度宪法的基本原则,被誉为“宪法之父”。电影以暴露95年印度一个被冤枉在监狱致死的罪犯为背景,律师最后申冤看出来了印度的制度

  • 濮瑞彩 2小时前 :

    案件、强权、暴力、尊严、爱与正义围绕着『抗争』的核心构成明快的光

  • 禹冷霜 6小时前 :

    韩国有《辩护人》,印度有《杰伊比姆》,中国有……?

  • 梓凯 4小时前 :

    相比韩式类型片还强调对于人物心理变化的生动描摹,印度类型片的底牌就是情感冲击的力道,从这个意义上看,即便从情节完善度和叙事完整度上本片问题都不少,但题材的选择和情绪的呈现还是保证了影片的可看性和内在价值。低种姓演员的大量出演除了进步意义之外其实际呈现的效果也增添了不少可信和鲜活,虽然法庭戏还有不少硬伤以及更多可以雕琢的空间,但毕竟展现出了低民主国家里法庭决胜的燃度和可能。

  • 静锦 3小时前 :

    印度这种种姓制度不废除 他们永远无法成为一个强大的国家

  • 暨紫雪 5小时前 :

    脑子里面一直有个姓雷的名字如影随形,他死前的惨叫让我如鲠在喉,祝福他下辈子不会再被打死

  • 贺良弼 7小时前 :

    这部电影有十分明显的缺陷,但现实意义也值得打五星。暴力场面令人发指。

  • 浩骏 6小时前 :

    “这将是一场艰苦的战斗。”

  • 锦蕾 5小时前 :

    优缺点都非常明显吧,对于中国主流观众来说,我们终于能了解阿米尔汗的高种姓电影之外,更加真实的印度底层世界,部落矛盾等历史问题的刻画当然是蜻蜓点水,但至少给了大家一个了解的切入点;法庭戏的部分也非常扎实,庭审思路、案例引用、拖时间等桥段俱佳。问题主要是前半段的叙事效率特别低,主角团两条线拆开来拍本就让前半部分的时间过长,还有很多民族特色的歌舞打乱叙事节奏,律师刚开始的罢工戏拍的也比较粗糙。总的来说,情绪的真挚程度远胜于故事本身,特别像《辩护人》那个时期的韩国电影。

  • 繁依童 8小时前 :

    一次次陷入绝境,最终还是赢得了胜利,的确很不容易!

  • 辰振 2小时前 :

    折磨戏真的是咬着牙看下去,明明没有通过化妆技术把伤口,流血效果进行加强和特写,却偏偏让你震撼。真真是那种姓制度带来的不公与压迫,通过警长挥出去的棍子,还有警界和政府官员沆瀣一气的腐朽,让你感受到了压抑。透不过气的压抑~

  • 雅妍 0小时前 :

    【7.0】豆瓣评分老毛病,题材好=满分。印度电影通病,用大量洗脑神曲配合琐碎剪辑来交代故事进展,严重影响叙事节奏。所有表达都用最直白肤浅的方式呈现。讲的是低种姓人群对抗警察的故事,但表现警察凶恶的方式只是刻意拖长的刑讯场面和受害人的哀嚎。每到展现主角和女配正义光环的时候就是慢镜头+配乐,有点尴尬。辣椒粉的线索挺重要,但先期药店和诊所不在一个方向、谎报打电话的时间的伎俩太愚蠢了,完全显示不到律师的能力,只能看到他的意志和敌人的蹩脚。中间的转折也很突兀,扫盲课老师和农家妇女一样无知吗?明知道受害人不可能打电话为何不在第一次庭审后直接告诉律师?非要刻意制造本不存在的困难吗?是用笨拙技法拍出的有一点社会意义的故事,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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