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89年1月3日,都灵。弗里德里克·尼采在维亚·卡罗·艾尔波特酒店的六号门前驻足。他的目光被酒店外的一个马车吸引。不远的地方,停着一辆小马车。马车的车夫遭遇到了一匹倔强的马。不管车夫怎么喊叫,马匹根本没有要移动的意思。最终,车夫失去了耐心,拿起了鞭子,朝马匹打去。尼采见到此番情景,挤进人群,冲到马匹跟前,阻止住马夫,抱住马的脖子,痛哭起来。酒店的主人赶来,拉走了尼采。回到酒店的尼采在沙发上安安静静地、一动不动地躺了两天。随后,他小声地说了几句话。接下来,就是尼采精神错乱、神经颠颠的十年,由他的妹妹和母亲照顾的日子。谁也不知道,在都灵,在那匹马的身上,在尼采的心理,发生了什么。”
把一个上不得台面的悬疑加同性倾向的故事文艺化处理,再赋予一个西部背景,就能成奥斯卡大热了?这种片子既没有在情节上环环相扣,更谈不上打动人心。看完只感觉一堆变态在暗中斗法。
大概是因为看的时候没有完全沉下心来,没有从阴暗的视角去期待情节的发展,所以并没有完全理解甚至有点迷惑。如果一部影片晦涩到了影响理解的程度,那观赏性必然会打折扣。如果再看第二遍,或许会打到四星甚至五星,但好的影片不应该有过高的、人为的门槛。
我说怎么看出来点血色将至的味道原来配乐是绿木啊…完全没有共情点,技术上四星
非常好看。但克制究竟是一种强有力的控制,还是过于舒缓、疲沓,这部影片至少观影过程中真还有点让人难以下定论。不过,只要整部电影的实质意义在结尾处得到充分体现,前面所有的问题就成了优势。这是相当具有典型性的一部。回头去想,影片中所有的潜台词,犹如Phil缓缓浮出水面一样,浮了上来,带出无数涟漪。
蒙大拿的山来不及断 看完之后只觉得后脊发凉 与《圣母》同样是21年的大师出手 不同凡响 简坎皮恩镜头下的爱情 在对峙 在骚动 在一方与另一方此消彼长的变化 《钢琴课》里由于女主的哑女身份 情感表达趋向压抑和一瞬的决堤释放 28年后 导演将情感表现的更加阴恻 尤其是前期的新婚一章 在描绘人性幽暗的方面 简坎皮恩早已跳出戏剧性与情节的抓马 她更感兴趣的是在一个固定场域中摆弄每名角色的心思 皮绳是本片最重要的象征 它是皮肉的缠绕 也有着宗教自惩式的隐喻 这集中体现了菲尔矛盾的性格与无出路的情感 谁是胆小的兔子 谁又是被阉割的牛 能够说着温声细语将兔子杀死的男孩 温柔而残忍 如情人般的母子 如偷情式的婚姻 简坎皮恩也不会宣言式的将母亲进驻男权家庭这些符号倒给观众 你得在她的镜头里寻找 寻找那些隐隐的不和谐 而这些正反映着某种真实
跟The World to Come一样缓慢的笔调,一个在美国东北一个在西北,一个是被男权压迫的女性惺惺惜惺惺,一个是身为男子必须要呈现出男性气概,因为恐同而刻意强调自己的臭男人魅力。两个片子连起来看,都被男性气概给害了。
以为是个西部版《海边的曼彻斯特》,结果是个荒野版《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
时过境迁,我终于理解不会隐藏自己的人才是真的弱者,我们终其一生被什么打败?其实是性格。
不知道拍《犬之力》这样的电影,一个导演要准备多久?关于影像和情感的准备。
简导的女性视角让这个发生在狂野西部的故事非常细腻,同时也兼顾冷酷残忍的一面,暗流涌动直到最后一刻才让真相浮现,每个人都在自己的表象之下隐藏着真实的内在。当Peter说出犬山形状那一刻起,Phil真的把心交出去了,同时也把命交出去了。
一头雾水。每个角色都obvious到牵强的程度,只有本尼真的演得克制又让人心疼。感觉故作高深,节奏很慢,慢到前两个章节睡着了两次…可能有些细节因为没字幕的原因没有完全跟上吧,反正就真的get不到。西部的景色还是很美的。
完美诠释了在氛围,情绪,美学全都饱满的情况下,讲一个莫名其妙的故事,是什么效果。
我终于在peter说他有多的生皮可以让phil编完绳子的时候看出了peter的杀意。
3.5-4 太晦涩了。一个深柜为了伪装自己。为了自己所爱的人。不仅离开了所谓的文明的世界。让自己处在蛮荒,从此也活成了爱人希望成为的样子。从头到尾并没有所谓的叔侄恋。不管是本尼在草地上拿着方巾DIY的肉体欲望。还是惊讶于彼得马上就能看出来是疯狗的山的精神上的向往。其实都指向没有出过镜却一直存在的亨利。为了这个秘密,自欺欺人的活着,终于,变成了脾气古怪的男人。嘲笑自己的弟媳。大有一副我不能得到快乐谁也别想好过的------太监脾气。最后被反杀,才让人发现原来所谓的疯狗般的力量不是他。他一直是脆弱的。是看似最无害的那一位。
其实罗拉这个角色可以更丰富一点,基本所有女性的戏码都靠邓斯特撑了起来,整个本子从沉闷慢慢到高潮,节奏还行,深柜板卷福的效果反而更好了!最佳演员奖感觉能中一个!
一口一个娘娘腔的Phil,回避同其他农夫一起洗澡,在仓库藏了肌肉男的体育杂志,对Bronco痴迷、对弟媳仇视,阉割牛也阉割自己,到最后却还是被那个娘娘腔小孩激起了爱的欲望,可悲可叹。
我没看小说,他四十多了还跟弟弟睡一个屋、住旅店睡一张大床?这正常吗?
坦诚地说这不是我喜欢的那类作品。要不是想刷完所有提名,可能我都不会坚持完前30分钟。不得不说杀人的手法很意外,不过节奏太慢太慢,“不相关”的段落太多(可能需要二刷来确定它们是否可以被删除),很难定义影片的类型。
毫无疑问是佳作,但故事和剧作都了无新意,视听语言上缺乏创新,思想内核也没有可圈可点之处,按中国话来说就是“观赏性、艺术性和思想性”一头不头,这不会是奥斯卡历来青睐的那一型。相比之下,CODA在艺术上平淡无奇,却是非常能取悦观众的,传递的social message也很积极,说白了就是不掺杂陈腐价值观版本的《绿皮书》,冠军相很明显了。
对他的爱是丝巾是马鞍,是望向远山吠犬时的慰藉。对你的爱是皮绳是伤口,是染上炭疽病毒后的甘愿。这些年我是阉割的牛,却被你剥皮。你是解剖的兔,却被你了断。原来我是刺耳的梳齿,是紧绷的琴弦,是将焚的纸花,是袒露的兽皮。我的记忆在深山的铺盖卷里,我的秘密在远山的云影间,我的爱在你的床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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