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片讲述了一对仅在周日见面的情侣在堕胎和未来之间挣扎的故事,编剧巧妙地以男主角许昱向几个朋友借堕胎钱的经历,揭示了60年代韩国年轻人大量失业、待业的生活窘境。
快七十的人了,连姆尼森的动作自然是不快的,但还是充满着力量感。基本上不用再期待他能在这个年纪里在荧幕上有新的突破,每看一部他的电影都可以当做是一次对他荧幕生涯的致敬。
有点佩服年纪这么大,还能当杀手的连姆。。。片子里居然没用年龄来当伪装,实在太可惜了,关于失忆的片段也不多,有点浪费。而且最后连姆大叔自己傻傻的走出车外去死,跟前面的机智反差好大,是为了结局留给墨西哥人自己主持正义用的么?……
这部翻拍不应低分,片中墨西哥探员的行为其实在某种角度可以理解为对阿历克斯的“道歉”。当法律面对权势无法彰显正义的时候,总有另一种力量来实行正义的“审判”。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在思考,以前我们总要维护法律的正统是否太过绝对,如若权势早已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难道还要自欺欺人的等待不可能的法律正义么?以暴制暴一直被宣扬为错误,但它难道没有存在的必要么,在这样的世道里,或许它不合法,但法无所为之时,它不合法,但却合理。
圣母美式优越感爆棚片,黑上级,黑上级的白上级,白球花,白儿子,拉丁医生,坏人。一身红勃装,曾经也失忆的盖探员,印裔女探员,好人。营救专业户,正失忆的连大叔,坏(杀手)好(杀手救小女孩,多半悲剧)坏(失手杀警察,肯定悲剧)好(通过公检惩罚元凶),反复横跳。墨西哥裔探员,好坏横跳。放翻拍的20年前,好片,但现在,唉
一个杀手,还会突然无缘无故对一个女孩产生怜悯之心,一点转折点都没,也没描写内心深处的转变,难道杀了几十年人还没杀过小孩,那既然有原则,找他的人会不知道他这几十年不杀小孩,偏要找他多个麻烦。一个随便杀警察的人,会对小孩起怜悯之心,太可笑了。
其实整体不错,就是结尾…虽然开放,但有点仓促。
这部翻拍不应低分,片中墨西哥探员的行为其实在某种角度可以理解为对阿历克斯的“道歉”。当法律面对权势无法彰显正义的时候,总有另一种力量来实行正义的“审判”。看完这部电影后,我在思考,以前我们总要维护法律的正统是否太过绝对,如若权势早已凌驾于法律之上,我们难道还要自欺欺人的等待不可能的法律正义么?以暴制暴一直被宣扬为错误,但它难道没有存在的必要么,在这样的世道里,或许它不合法,但法无所为之时,它不合法,但却合理。
多年的老辣杀手会因为对方是个孩子就心慈手软,这个设定就属实荒诞不经而且透漏着一股子当婊子立牌坊的味道,根子上味道就臭了,那后面的可看性也能想象了。
马丁坎贝尔的作品一般都还不错,这部不例外,虽然连姆尼森老了,但是剧情设定还是挺好的,本来从《营救》系列我就不喜欢连姆尼森打斗,一点儿都不帅,开枪还可以,动作真的很笨拙,这部电影就做到了避重就轻,不让他打了,故事情节也没有那么多吐槽的,老年痴呆的杀手挺酷的,玩儿帅真的不是老年人的运动了,把故事讲好才是王道!总觉得盖皮尔斯到最后能愤怒一把,结果还是。。。最后一提的就是莫妮卡贝鲁奇,你懂得。。。
其实电影还是可以的,就是这个字幕特么机翻的???已经完全影响对影片内容的解读,于是我又英文看了一遍,mf
翻译注意点啊,这翻译的片名就错了,记忆救援
还算合格的商业动作片。片名虽说是有关“记忆”(影片设定为男主杀手得了阿茲海默症),但影片其实更有趣的一个设定是:如果杀手有了自己的价值判断,虽然接到了“订单”,但只杀他认为该杀的人,故事会向什么方向发展?本片就是讲了这样一个遵守常人价值观但违反“职业价值观”的杀手的故事(豆瓣简介有误导嫌疑)。
所有人都知道真相,但所有人都保持沉默了。当法律不能彰显正义的时候,诉诸于暴力似乎就成为唯一的选择。迫害儿童的行为是必须严厉打击的,可如果只是语言,就显得如此苍白无力。利益集团的庇护和阻挡,有时更让人感到心惊肉跳。
一个患有老年痴呆症的杀手,对于一份杀手任务确投入了感情。导致洗心革面反杀罪恶集团!
80岁的坎贝尔姥爷、70岁的连姆叔叔、快60岁的贝鲁奇老姐姐、55岁的盖皮尔斯大叔,真的就是部老爷车一般的动作片,双线叙事结构避免影片出现直接崩盘尴尬,但糟糕的剧情走向就像几位主创拍不动了一样,不禁使人发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啊电影人,草率收尾的结局更让人暗想若时光倒流十载这该是部好看的电影吧。
端午节晚上看完了,不推荐
最后一箭是导演对人性最后的救赎了。男主很单纯善良,开端把食物让给黑人孩子,就提示了男主的性格。再就是太贪了,那一块金难道不够吗?先有命后才能有财,无数次生的机会就这么丧失了。
连姆尼森老了,彻底打不动,剧情整体没有什么出彩的地方,老年痴呆的杀手和冲动的警员。
连姆尼森出品,必是突突突动作片。这部自然也有很流畅爽利的动作场面,但万万没想到会把英雄迟暮也这么赤裸裸的展现——直接设定男主是个老年痴呆症早期患者。对一个专业杀手来说这简直是要命了。所以片名的第一重含义就是字面意思上和记忆有关的“失忆”。而第二重含义是到了FBI男警察在转述自己妻儿被杀事件时才让我意识到的——我们总以为一个犯罪行为,如果没有物证但有人证也能将罪犯绳之以法。殊不知人证是基于人对自己眼睛看到事物的记忆,而若是这记忆出现了偏差,罪犯仍然会逍遥法外。你以为你看到的,却不一定就是真实的事实。我们赖以信任的大脑,也会“欺骗”我们,留下错误的“记忆”。
莫妮卡贝鲁奇毁三观(´•ω•̥`)退休费不是这么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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