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影后的光环去看,但观影期间仍不禁发出:“啊这是劳模姐啊”这样的感叹。
藏在浓妆后的劳模依然光彩照人,不过题材不太有共鸣。
为了冲奖都疯特了。全片两个主演都介于半疯和全疯之间,Tammy疯了一半时长突然有给她猛上价值观,但这个人是歌唱得好,能鼓舞人心还是个好基督徒到底哪个是重要的都没交代清楚。看到最后想起四姐的名言:上帝要使人毁灭,必先使其疯狂。《拨开迷雾》《地狱》和本片,互相综合一下疯批配比,是不是就会中和后两部的难看程度了。
It’s not over until it’s over.
服化道非常厉害,看到后期的Tammy我都能闻到美国大妈身上的那股香味。他们真的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信仰给人力量也让人迷惑。
劳模真的演得很好,影后当之无愧。她老公为什么是gay,但是还要睡别的女的,而且感觉他老公并不爱她,只是把她当作一个事业上的合作伙伴,甚至不惜让女主公开在电视直播上向观众诉说自己出轨的事情,还和助手一起取笑女主的穿着。整部电影看下来感觉他俩鼓吹的基督教像邪教一样,不断的呼吁教徒捐款,无所不用其极,看完对基督教的感觉很不好。女主连线那个gay,并且后来支持性少数群体,是不是说她真的很爱她老公,并且肯定了他的取向,想要他直面真正的自己呢不过这几年欧美电影整体不行,原创剧本很少,不是翻牌就是传记电影。
塔米菲真正抓住一个信仰该有的内核,现实效用。她用自己所信仰的治愈自己,也希望同样治愈所有人。
伯恩戈曼演的罗马尼亚变态为啥说英语那么六,还有点英国口音哈哈哈,这张脸演变态其实不太成功,因为太熟了,女主竟然叫梦露,妥妥的对男性凝视的绝地反击呀,整部片子仿佛就是在说,你看你看,我说的没错把,女人的直觉往往没错的,你们这些傻贝男人就是不信,女人的直觉既不是疑心病,也不是被害妄想,更不是异国他乡治安混乱下的不安全造成的焦虑,女人的直觉就是准。总之从猎奇悬疑片来说,大部分时间都很无聊,力度远远不够。和《偷窥者》差远了。
Tammy Faye的人物弧光没画完整。Jessica Chastain的表演只能是空中楼阁。
故事看不进去,劳模姐真的好棒!影片实在太无聊!
氛围营造的很好,能让每个独居(丈夫达咩)女性不寒而栗。现实意义是居于异国学好语言很重要,当然永远相信女性直觉,去他妈的“你太情绪化了”。
我们劳模姐拿小金人啦 她值得 恭喜恭喜!
这部电影没把塔米说清楚什么人,但是劳模姐的表演让我对原型人物更感兴趣了。
电影里有一句话:为了喜欢露脸而做节目是危险的。这句话原封不动还给你,为了表演奖拍电影是危险的。
7.0,同样叙事流水的传记片,《梅艳芳》最起码也得跟这部学学。
不难看也不好看,剧本太平了讲述的东西都很表面。
“Glory,glory,hallelujah”7
其他无感。
看完了这个脑子里一下子跑过很多人,比如说朱迪嘉兰,比如说惠特尼休斯顿。当一个人长时间绝对被大家需要的时候,恰恰也是她精神压力最大、失去自我的时候,但舞台给她的一切又使她最终成为了自己,多么谬误的现实啊,却一次又一次的成真。在舞台不再需要你们的时候,即使再热爱,也要鼓起勇气扭头说bye bye,就像当初你鼓起勇气站上它一样。毕竟拥抱孤独,也是美好的人生!珍重~
其他无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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