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演: Charles Palmer Richard Clark James Strong Graeme Harper Hettie Macdonald Colin Teague
When the hospital she works at is transported to the moon, medical student Martha Jones joins forces with The Doctor to hunt down an alien fugitive before the oxygen runs out
画面什么都很美,导演用偶像、慢动作,动作片的手法在拍这个律师,民众给予厚望,神话他,这是可悲的。
事件是震撼的 但拍摄手法人物塑造太过于刻板流水账
来看看世界各国影视制作的突飞猛进!特别是印度这类第三世界国家!
这部片子和孟买酒店深刻让我认识到了印度警察。种姓、母性、人性。
虽然依旧不习惯印度电影穿插的音乐歌舞,但并不妨碍这部电影优秀的节奏感
很印度,不过戏剧性不那么强,更加真实。社会价值大于电影价值。主角出现的似乎有点晚?看了好久才知道,哦,比姆大概是这个律师,主角也是他,而不是最后的死者。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时间比较长吧,当然这是印度电影物色。看得我老婆都哭了,佩服印度演员
我竟然看完了。感觉看完了一个电视剧。。哈哈哈
和药神一个思路,人物脸谱化,事件简单化,严肃议题类型片化,我也不会用“连XX都能拍出关于XX的电影”这种话来夸人了,毕竟你连漫威都看不了,人家拍个你拍不出来的不很正常嘛
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总是能引人深思 男主总让我想起杀死一只知更鸟的阿迪克斯。
根据真实事件改编的电影总是更令人动容,很多法律的颁布背后都有为此付出代价的人。还好虽然他死了,但是正义还在,他的妻子和孩子得到了很好的安置。那个人权律师也真好,6年处理了96000个人权案件。但是印度电影每次时长都好长,而且看的翻译版也是好奇怪,很多翻译都不通顺。
#3.5 ;影片里没有涉及到的真正英雄:原型案件里有一位人物,即印共(马)的地区负责人R.Govindan,在影片里几乎没有表现。但实际上,他是一直为此案奔走直至拉贾冤案昭雪的关键人物,甚至受害人妻子得以见到钱德鲁也是在他的帮助和支持之下。警察冲进村子胁迫拉贾家人时,也是他将拉贾的妻子和孩子藏起来,使他们免受威胁和殴打。他为这个案件耗尽心力,受到过数次死亡威胁,投入了十多年的个人时间,最后甚至因此而放弃了婚约,直到39岁才成家。
断断续续看完,印度真是歌舞的国度,一段黑暗的历史,拍的很励志的感觉
意义在电影之外,电影层面真是鸡汤鸡血轮流地灌啊。。
想起之前刘庸拍的加尔各答一镜到底街景,
不要再叫阿三了,如果他们是,我们就是阿四了
一开始就猜到了死在警局,钦佩律师所做的所有努力,找出来了真相
这句响亮的口号喊出了印度历史上第五种姓的变革。
作为一部类型片,有些地方的处理实在太目的话了,几乎是一点美感都没有,好直白。但作为电影,镜头内的美术设计、镜头语言都是看着很舒服的。而接近三个小时的电影,节奏也一直在线,张弛有度。歌舞环节,音乐还是最好的背景,取代舞蹈的是镜头内的自然风光和人物状态,电影的连贯性在这一点上做得很普世化。
男主律师很帅,此电影对印度低种姓阶层的刻画过于真实,真实得令我很难过。印度电影是真敢拍,对女主来说,她最想要的绝对不是钱,房子,而是找回孩子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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